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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(第1页)

我最喜欢夜晚了,很多女同学都怕黑,我不怕,黑夜静谧无声,反倒让我觉得很安全,尤其是有心事的时候,黑夜更像是个屏障可以隔开所有的纷扰,我可以一个人静静地想,谁也不知道。所以,我选择自己最喜欢的时刻提笔。

不知道你最喜欢一天之中的哪个时刻。

现在是秋天,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站在教室外的走廊,往东南方向看,就可以看到图书馆附近的悬铃木,它的叶子已经泛黄,等到冬天,肯定会光秃秃一片,像个顶骨浑厚的老僧。

其实,一想到学校里仅有的几处风光,可能也承受过你的目光,我就很高兴,好像是你给它们重新上了血肉灵魂(会不会太夸张了)。当然不全然是这样,即使你未曾留意过,我也很喜欢梅中的环境。

我觉得我好像写了很多废话,无聊的,幼稚的,希望你这种大学霸不要见怪,我很想终宵不寐地给你写这些废话,但这是不可能的,因为我也要学习,要考大学,相信你也是的,容我冒昧问一句,请问你心仪的大学是什么?我想去北京念书,我这个成绩自然不会念到太好的大学,大概我是唯一一个因为郁达夫先生写《故都的秋》而想去北京念书的人了。

我问的这些,不回答也没关系,你能看到信的话我就很开心了。

万一这封信被丢掉,有人捡起,并且看到了,我想我会无地自容,不管谁看到了这封信,请不要太嘲笑我,谢谢。

唉,窗外有野猫,一声声叫,我白天见过它们,黑晶晶的眼,看你片刻,转身无声走掉,我外婆经常拿剩菜剩饭去接济它们。

想有一个隽永的结尾,但很不幸被野猫打断,就写到这里吧,祝好。”

信戛然而止。

这都写的什么?魏清越看的直皱眉,女生的情书,是这样的?他不是没拆开看过,好像不是这样的。

但不得不承认,他居然耐心看完了,也许,大概,仅仅是因为有人和他一样喜欢夜晚。

魏清越这才留意到,开头无称呼,结尾没落款,也就是说,这封信,如果不是送到他手里,可以是给任何人的。

当时,隔壁班男生把信给他时,他根本没留神听那个女生的名字,此刻,无论怎么回想,都是个模糊渺远的声音。

不过这不重要,魏清越知道这种行为最终会消失,区别不过在于时间长短,他不会回信,也没有太大兴趣知道谁喜欢他。

尤其是这种字写的很差的,魏清越不知道自己怎么耐心看下去的,见鬼。

他把信折好,丢进阳台的储物柜中。小区种了桂花树,浓香阵阵,一股一股顺风来,像怒涨的潮水。男生怀疑每个小区都有这么刺鼻的花,他起身把窗户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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