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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京城信使(第4页)

这回从刑场死里逃生,煌月肯定不能再待啦,无弃思来想去,决定去烽驿城试试运气。

烽驿城是边塞重镇,紧邻西域,当地鱼龙混杂,号称“三多”——

商贩多、胡人多,还有逃犯多。

逃犯可不是一般小偷小摸,全都是杀人如麻的江洋大盗、冷血杀手。想在烽驿活的长,必须学会装聋作哑,千万别管闲事。

无弃虽没杀过人,但顶着杀人犯的名头,烽驿是最合适的去处。他打算先探探路,等找到安身之处,再回来接老爹。

烽驿距离煌月八百里,一路全是戈壁沙漠,孤身前往必是自寻死路,必须加入一支驼帮。

马市经常有驼帮招募驼夫,不用自带给养,但骆驼必须自备。

他假扮伙计混进驿堡,轻而易举偷出一匹骆驼,没想到买一送一,出门撞见一个傻蛋,又白捡一匹马,还是千里挑一的御林宝马。

嘿,这运气真是好到没法说。

马鞍后面挂着一只褐色背囊,犀牛皮缝制,漂亮又结实,无弃“呸”啐口唾沫,袖管一擦光亮照人,囊身正中镶嵌一只黄铜虎头,巴掌大,怒目圆睁威风凛凛。

无弃解开背囊,将里面东西稀里哗啦全倒在地上——

除了火折子外,还有一把鲨鱼鞘匕首、一只黑色钱袋、一副青色骰盅、三粒骰子。

匕首柄平平无奇,拔出一看,嚯,居然是精钢打制,匕刃光洁如镜寒光照人。

无弃一直想请西域工匠打一柄精钢匕首,可惜价格太高舍不得。

“哈,不错不错!”

他兴高采烈将匕首插回鲨皮鞘,塞入怀中,生怕掉出来,又用手在衣服外面拍拍。

黑色钱袋外表瘪瘪,掂掂分量不轻,打开一看,嚯嚯,居然是两枚金锭,黄澄澄亮闪闪,每枚足有十两重,哈哈,这下不用发愁盘缠啦。

骰盅、骰子都是青玉磨制,温润如脂,妥妥高级货,价格肯定不菲。

但无弃不喜欢。

玉石太脆,容易崩个边缺个角,与他追求气势的豪放手法不太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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