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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着疑问等到了下课,闻若康人又不见了,陆维倾低头一笑,他嚼着猪肉馅的包子心情了一些,大概是被原谅了?明明自己还什么都没做。
也许是给了一层台阶下,陆维倾终于郑重地面对起这件事情,他反思了许多相处的细节,好像自己总是有些不合群,总是驳斥对方的邀约,想想大学男生们都是成天日的混在一起,闻若康从陪着自己打工,而自己却没有陪他做过他喜欢的事。
认真思考一番后,他从只进不出的小金库里拿出十块钱,又找了隔壁班的温昕推掉了周日的约会,虽然女生脸上挂满失落,可他也只能不停鞠躬道歉说着下次再约。
然后回到宿舍的他,走到躺在床上正看漫画的闻若康面前,主动递过两张票子。
“哈?你要和我一起去打保龄球?!”躺在床上看书的男人语气充满着不可思议。
脸上有些发烫的陆维倾点了点头,“我不会,你教教我。”
“你对这个感兴趣?”
“是你说这个很好玩的,算了,你不去就算了。”陆维倾见他不接过票子有点懊恼,果然他还是做不来这种事,正想把手收回去,却被闻若康一把抢走。
“谁说不去的,哥打保龄一绝我跟你说。”闻若康一把揽住他,陆维倾缩了缩脖子朝他笑着。那光洁雪白的脖颈带着致命的蛊惑,让人想要顺着亲吻上去,当然理智喊停了一切,闻若康只是拇指轻轻地摩擦了两下,像是教训他一样按了一个印章。
陆维倾一痒发出了咯咯的笑声,那样子,真是毫不知觉的勾引。
冰释前嫌后,关系比之前更火热了些,闻若康仍经常在足球训练结束后去电影院找他,但陆维倾却不再拉着他去吃那个馄饨摊了。
“我以为你爱吃。”
“其实还好。”陆维倾有种没来由的确信,他知道俞生南不会再出现在那儿了。
周末两人一起去打保龄球,球馆在市中心的广场,那里还有家新开的KFC,很多人聚集在门口排队,洋快餐大热之势很快席卷了北京,赶潮流这个词在食物和娱乐上发挥得淋漓尽致。
闻若康就是一个赶潮流的人,他家境不算殷实,母亲隶属于北影厂下属影城单位的普通办事员,父亲在文工团演话剧,像《雷雨》《茶馆》这类的作品常常露脸,也因为父母都是做这类型的,他天生也喜欢新鲜的事物,电影,娱乐,好玩的,好闹的,他都门清,陆维倾跟着他在北京去过不少地方。
也不仅是他的功劳,和温昕的几次相处,加深了陆维倾对流行文化更深入的了解,不纯粹是广播里听到的,也不是那种报纸上的发明创造,“流行”这个词在大城市里有了更多的文娱载体,像保龄球,像桌球,像欧美金曲,像电影漫画,都变得绘声绘色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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